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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奖教金评选办法(修订稿)
来源: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点击量:1724  时间:2018/7/10 15:57:18

为进一步鼓励中央美术学院教职员工全身心投身教育事业,树立爱校建校标兵,表彰业务精湛、教学科研成果优秀、管理效果卓著、关爱学生成长、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职员工,在全校形成敬业、竞先的工作氛围,特在中央美术学院设立奖教金。根据奖教金资金来源和评选范围不同,设立校级奖教金和院系部门奖教金两个类别。为做好各类奖教金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级奖教金
(一)评选范围 
中央美术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员工) 
(二)评选标准
1.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2.为学校公益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三)评选方式及奖励额度 
根据当年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由个人申报、中央美术学院推荐,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核定。奖教金每年评选一次,不设名额限定。奖教金由北京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全额资助。
一等奖:10万元
二等奖:5万元
三等奖:1万元
(四)评选时间
   每年全校教职工考核工作结束后展开评选。
(五)公示及奖教金发放
获奖名单初评完成后由北京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在基金会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基金会负责奖教金的发放。
二、院系部门奖教金
学校鼓励各院系部门积极争取社会捐赠设立奖教金,表彰在教学、科研、管理等相关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教职工,以提升各院系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水平。
(一)评选范围 
中央美术学院各院系部门教职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员工) 
(二)评选标准 
1.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2.为各院系部门公益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符合捐赠人要求、在捐赠协议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标准。
(三)评选方式及奖励额度 
捐赠方与我会签署捐赠协议后,由相关单位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分别制定评选办法(包含评选时间、评选条件、奖励名额和金额,以及评选程序等实施细则)开展评选。原则上每项奖教金每年评选一次。
(四)评选时间
  由各院系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与捐赠人协商后确定评选时间,可集中评选也可单独评选。
(五)公示及奖教金发放
获奖名单初评完成后由院系部门自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基金会和学校审定发放。
三、其他事项
奖教金的命名参照《中央美术学院接收社会捐赠鸣谢办法》执行,本办法经2018年7月3日理事长办公会修订通过,由北京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央美术学院奖教金申请表(校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