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免税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对企业和社会个人进行公益慈善捐赠实行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给予非营利组织的一项重要财务优惠资格,对社会组织和捐赠者均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我校教育基金会连续多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各界向我校教育基金会进行的捐赠支出,凭借基金会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发票,均可按规定享受税前扣除。
请点击链接:2020年相关捐赠免税申报时间和流程
附件:我校基金会历年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文件
1. 关于公布北京市2011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京财税〔2012〕840号,北京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位列第163个):http://czj.beijing.gov.cn/ztlm/ztjsjf/jszcfg/ztjszc/201912/t20191209_993705.html
2.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北京市2012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京财税〔2013〕822号,北京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位列第150个):http://czj.beijing.gov.cn/ztlm/sszc/201912/t20191209_993171.html
3.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13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京财税〔2013〕2623号 ,北京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位列第150个):http://czj.beijing.gov.cn/zwxx/tztg/201912/t20191206_890062.html
4.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14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京财税〔2014〕2469号 ,北京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位列第148个):https://www.bv2008.cn/show/1016816.html
5. 关于公布北京市2015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名单的公告(京财税〔2016〕612号 ,北京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位列第146个):http://czj.beijing.gov.cn/zwxx/tztg/201912/t20191206_891127.html
6. 关于公布北京市2016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公告(京财税〔2017〕654号,北京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位列第155个):http://czj.beijing.gov.cn/ztlm/sszc/201912/t20191209_992754.html
7. 关于公布北京市2017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公告(京财税〔2018〕996号,北京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位列第137个):http://czj.beijing.gov.cn/ztlm/ztjsjf/jszcfg/ztjszc/201912/t20191209_994401.html
8.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18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公告(京财税〔2019〕629号 ,北京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位列第135个):http://czj.beijing.gov.cn/ztlm/sszc/201912/t20191209_992977.html
9. 关于公布北京市2019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公告(京财税〔2020〕848号,北京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位列第158个):http://czj.beijing.gov.cn/ztlm/sszc/202009/t20200921_2074362.html
10.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的公告(京财税[2020]2661号,第69个):https://www.shui5.cn/article/a1/23023.html
11.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北京市2022年度-2024年度第三批和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京财税〔2023〕780号,附件2第127个)
http://czj.beijing.gov.cn/zwxx/tztg/202305/t20230525_3112870.html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我校基金会自成立至今,连续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详见:
1.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京财税〔2012〕2094号,北京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位列2011年度第14个):http://czj.beijing.gov.cn/zwxx/tztg/201912/t20191206_889375.html
2.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14年度第十五批、2016年度第八批、2017年度第三批和2018年度第一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京财税〔2018〕858号,北京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位列2017年度第19个):http://czj.beijing.gov.cn/ztlm/ztjsjf/jszcfg/ztjszc/201912/t20191209_994385.html
3.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18年度第二十批、2019年度第十五批、2020年度第十一批、2021年度第九批和2022年度第三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京财税〔2023〕16号附件5第48个)
http://czj.beijing.gov.cn/zwxx/tztg/202301/t20230110_2895430.html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授予,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为基金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未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未来继续与我基金会携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投身公益,更好地发挥央美基金会促进教育事业和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积极作用!